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2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di)二條 山東(dong)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zun)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ba)、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ou)錄取(qu)”的(de)原則。
第三條 山(shan)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jie)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其家(jia)長以及(ji)社會(hui)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kuang)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8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第六(liu)條 辦(ban)學性質及類(lei)型:公(gong)辦(ban)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tiao)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ji)構(gou)
第八(ba)條 山東(dong)職業(ye)學院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sheng)工作(zuo)領導小(xiao)組。領導小(xiao)組負(fu)責制定招生(sheng)政策(ce)和招生(sheng)計劃,討論決定招生(sheng)工作(zuo)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zhao)(zhao)生就(jiu)業與校企合作處是組織和實(shi)施招(zhao)(zhao)生及其相(xiang)關工(gong)作的常設機(ji)構(gou),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招(zhao)(zhao)生的日常工(gong)作。
第十條 山(shan)東職業學(xue)院紀委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an)督。
第四章 招生(sheng)專業與(yu)計劃
第十一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我校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www.wanbaokm.com/zs/)
第五章(zhang) 錄取規則(ze)
第十二條(tiao) 在(zai)高考成績達到同批(pi)次(ci)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xian)的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sheng)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dang)比例調閱考生檔(dang)案(an),具體比例由各省(sheng)(市)招生主管部(bu)門確定。
第(di)十三條 按(an)教育部(bu)要求,按(an)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yuan)則,按(an)考(kao)(kao)生考(kao)(kao)試成績公平、公正(zheng)、擇優錄取。
第(di)十(shi)四(si)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pu)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gong)作指導意見》文件(jian)規定。
第十五條 統招(zhao)(zhao)常規批(pi)(專(zhuan)科(ke)批(pi))錄(lu)取(qu)原(yuan)則:對于(yu)投檔進(jin)入我校(xiao)的考(kao)(kao)生(sheng)遵(zun)循專(zhuan)業志愿優先(xian)原(yuan)則進(jin)行(xing)錄(lu)取(qu),考(kao)(kao)生(sheng)所(suo)在省(sheng)政(zheng)策(ce)要求必(bi)須按照該省(sheng)錄(lu)取(qu)原(yuan)則錄(lu)取(qu)的除外。對于(yu)春季高考(kao)(kao)考(kao)(kao)生(sheng),我校(xiao)按考(kao)(kao)生(sheng)成績,分專(zhuan)業類別由高分到(dao)低分依(yi)次錄(lu)取(qu)。技能(neng)拔尖人才招(zhao)(zhao)生(sheng)錄(lu)取(qu),依(yi)據山(shan)東省(sheng)教育主(zhu)管部(bu)門政(zheng)策(ce)執行(xing)。
第十六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招生章程為準。
第(di)十七條 所有專業(ye)不限外語(yu)應試(shi)語(yu)種(zhong),新生入(ru)學(xue)(xue)后,除鐵道供電技(ji)術、鐵道信號(hao)自動(dong)控制、鐵道工程(cheng)技(ji)術三(san)個(ge)中外合作(zuo)專業(ye)的外語(yu)教(jiao)學(xue)(xue)為俄語(yu),其它專業(ye)外語(yu)教(jiao)學(xue)(xue)均(jun)為英語(yu)。
第十八條 軌道交通行業和航空運輸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色覺異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企業不予錄用。對于報考鐵道運輸類專業的考生,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類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無疤痕、紋身、慢性病史,矯正視力0.8以上,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172-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無疤痕、紋身、慢性病史,矯正視力0.8以上,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shi)九條(tiao) 錄取結(jie)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ge)省規定的形式公(gong)布。
第六(liu)章(zhang) 收費(fei)、退費(fei)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an)照(zhao)有關規定進行(xing)入學體檢(jian)和資格(ge)復查。體檢(jian)或復查不符合錄(lu)取(qu)條件(jian)的學生,取(qu)消(xiao)入學資格(ge)。對在報名(ming)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jia)或其(qi)他違紀違規行(xing)為(wei)的考生,取(qu)消(xiao)入學資格(ge)。
第二十三條(tiao) 具有學(xue)籍的普通(tong)專(zhuan)(zhuan)科(ke)學(xue)生(sheng)完成(cheng)專(zhuan)(zhuan)業(ye)(ye)人才培養方案的全部內容(rong),達到(dao)畢業(ye)(ye)條(tiao)件,頒發普通(tong)高等教(jiao)育專(zhuan)(zhuan)科(ke)學(xue)歷證(zheng)書,頒發學(xue)歷證(zheng)書的學(xue)校(xiao)名稱為山(shan)東職業(ye)(ye)學(xue)院(yuan)。
第八章(zhang) 其他
第(di)二十四條(tiao) 學(xue)校不委托(tuo)任(ren)何機構和(he)個人辦理招(zhao)生相關事宜。對(dui)以(yi)山東職業學(xue)院名義進行非法招(zhao)生宣傳等活(huo)動的機構或個人,學(xue)校保(bao)留依法追究其責任(ren)的權(quan)利。
第(di)二十五條(tiao) 學(xue)校(xiao)以往(wang)有關(guan)(guan)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i)定如與本(ben)章程(cheng)相沖突,以本(ben)章程(cheng)為準(zhun);本(ben)章程(cheng)若(ruo)有與國家有關(guan)(guan)政(zheng)策不一(yi)致(zhi)之處,以國家和上(shang)(shang)級有關(guan)(guan)政(zheng)策為準(zhun)。未盡事宜,按(an)上(shang)(shang)級有關(guan)(guan)規(gui)定執行。
第二十(shi)六條(tiao) 本章程由山東(dong)職業學院負責解(jie)釋(shi)。
第二(er)十七條(tiao) 聯系方式(shi):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
郵編:250104
學校網址://www.wanbaokm.com/
官方QQ:800016365
聯系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
傳真:0531-6677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