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i)一章(zhang) 總(zong)則
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0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yi)條(tiao) 本(ben)章程(cheng)適(shi)用于山東(dong)職(zhi)業學院(yuan)普通(tong)專科(高職(zhi))招生(sheng)工作(zuo)。
第(di)二條 山(shan)東職(zhi)業學院招(zhao)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zheng)選拔(ba)、公開程序、全(quan)面(mian)考(kao)核、綜(zong)合評價(jia)、擇優(you)錄(lu)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dong)職業學院招生(sheng)工(gong)作接受紀檢(jian)監(jian)察(cha)部門、新(xin)聞媒體、考生(sheng)和其(qi)家長(chang)以(yi)及社會(hui)各界的監(jian)督(du)。
第二章 學院概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2328。
第(di)五條 學院辦學類型:公辦全日(ri)制普(pu)通高校。
第六條(tiao) 學院辦學層次:高職(zhi)。
第七(qi)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學院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第九條 學院概況:山東職業學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濟南鐵路機械學校,歷經濟南鐵道學院、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等辦學發展時期。2010年11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更名為山東職業學院。學院現由山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是省內獨具鐵路行業背景的高等院校,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國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入選首批“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高水平專業建設計劃名單”。
建校近70年來,學院堅持特色化辦學、內涵式發展,秉承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定位,培養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為軌道交通產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學院發揚“火車頭”精神,擔當職教改革“高鐵”,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招生就業、校企合作、社會服務等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職院校前列。學院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直精神文明單位”“山東省省級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近3年,學生共獲得國際級技能大賽獎項16項、國家級29項(其中一等獎6項)、省級411項、國家專利280余項。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報、光明日報、人民網等主流媒體多次對學院的辦學成果給予宣傳報道。
學院重視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擁有良好的實習實訓條件,建有校內實驗實訓室171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242個,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省財政支持的“數控技術實訓基地”等重點項目。學院開展多工種多層次的技能鑒定培訓,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的同時,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為順利就業、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
學院確立了“好就業、就好業、業就好”的“三好就業”目標,牽頭組建了山東省軌道交通職業教育集團,與百余家大型國有企業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開展校企合作與就業推薦工作。學院圍繞“五鐵一專”(“五鐵”指的是中國鐵路各鐵路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鐵和中國鐵建集團各工程局、中車集團各公司、地方鐵路局、城市地鐵公司,“一專”指的是港務局、礦務局、鋼鐵集團等大型企業的鐵道專用線)培養軌道交通行業專門人才。近3年,中國鐵路各鐵路局集團有限公司在學院累計招聘畢業生達4439人,各城市地鐵公司累計招聘3092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山東職業學院(yuan)成立以學院(yuan)領導(dao)為組長的招(zhao)生工(gong)作領導(dao)小(xiao)組。領導(dao)小(xiao)組負(fu)責制定招(zhao)生政策(ce)和招(zhao)生計劃,討論決定招(zhao)生工(gong)作重大(da)事宜。
第(di)十一條 山(shan)東職業學院(yuan)招(zhao)生就業處(chu)是組織和(he)實(shi)施招(zhao)生及其(qi)相(xiang)關(guan)工作的(de)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yuan)普(pu)通(tong)專科招(zhao)生的(de)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山東職業學院(yuan)紀(ji)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an)督。
第四章(zhang) 錄取(qu)
第十三條 山東(dong)職業學(xue)院招生(sheng)計劃通過各省級(ji)招生(sheng)主管部門、學(xue)院招生(sheng)簡章、學(xue)院網站(zhan)等形式向考生(sheng)公布。
第十四條 在高(gao)考成績達到同批(pi)次錄(lu)取最(zui)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sheng)中,學院按(an)照各省教育招(zhao)生(sheng)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sheng)檔案,具體比例由(you)各省(市)招(zhao)生(sheng)主管(guan)部門確定。
第十五條 按(an)教育(yu)部(bu)要(yao)求,實行學(xue)校負(fu)責,招辦監督體(ti)制,按(an)考生考試成績(ji)公平、公正、擇優錄(lu)取。
第十六條 對考(kao)生(sheng)(sheng)體(ti)(ti)檢身(shen)體(ti)(ti)健(jian)康要求(qiu)。執行《普通高(gao)等(deng)學校招(zhao)生(sheng)(sheng)體(ti)(ti)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jian)規定。
第十七條 統招(zhao)常規批(專科批)錄(lu)取(qu)原則:對(dui)于(yu)投檔進(jin)(jin)入我(wo)院的考(kao)(kao)(kao)生遵(zun)循專業志愿(yuan)優先原則進(jin)(jin)行錄(lu)取(qu),考(kao)(kao)(kao)生所在(zai)省政(zheng)(zheng)策要求(qiu)必(bi)須(xu)按照該省錄(lu)取(qu)原則錄(lu)取(qu)的除外(wai)。對(dui)于(yu)春季高(gao)考(kao)(kao)(kao)考(kao)(kao)(kao)生,我(wo)院按考(kao)(kao)(kao)生成績,分(fen)專業類別由高(gao)分(fen)到低分(fen)依(yi)次錄(lu)取(qu)。技能拔尖人才(cai)招(zhao)生錄(lu)取(qu),依(yi)據山東省教育主管(guan)部門政(zheng)(zheng)策執行。
第十八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0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院校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九條 所有(you)專業不限外(wai)語(yu)應試(shi)語(yu)種(zhong),新生入(ru)學后,外(wai)語(yu)教(jiao)學為英(ying)語(yu)。
第二十條 軌道交通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色覺異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企業不予錄用。對于報考鐵路專業和城市軌道交通等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按(an)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gui)定的形式公布。
第五(wu)章 其它
第(di)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xue)校按照有關規(gui)定進行入學(xue)體(ti)(ti)檢(jian)和資格(ge)復(fu)查。體(ti)(ti)檢(jian)或復(fu)查不符合錄取(qu)條件的學(xue)生,取(qu)消(xiao)入學(xue)資格(ge)。對(dui)在報名和考(kao)試過程中有弄虛(xu)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i)行為的考(kao)生,取(qu)消(xiao)入學(xue)資格(ge)。
第二十三條 專科學制3-5年,實施學分制管理。校企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為96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為18000元/年;其他專業(除校企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以外專業),學費收取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或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 學(xue)(xue)(xue)(xue)(xue)院學(xue)(xue)(xue)(xue)(xue)生資助(zhu)(zhu)(zhu)(zhu)工(gong)作堅(jian)持“幫困助(zhu)(zhu)(zhu)(zhu)學(xue)(xue)(xue)(xue)(xue)”與“育(yu)人(ren)成(cheng)材”相結合(he)的原則,結合(he)學(xue)(xue)(xue)(xue)(xue)校實際,認真實施“綠色通道(dao)”,獎(jiang)、助(zhu)(zhu)(zhu)(zhu)學(xue)(xue)(xue)(xue)(xue)金(jin)(jin),國家助(zhu)(zhu)(zhu)(zhu)學(xue)(xue)(xue)(xue)(xue)貸(dai)款,勤工(gong)助(zhu)(zhu)(zhu)(zhu)學(xue)(xue)(xue)(xue)(xue),學(xue)(xue)(xue)(xue)(xue)費(fei)減(jian)、免、緩資助(zhu)(zhu)(zhu)(zhu)政策,形(xing)成(cheng)了(le)以生源地助(zhu)(zhu)(zhu)(zhu)學(xue)(xue)(xue)(xue)(xue)貸(dai)款為主(zhu)(zhu)要渠道(dao),以獎(jiang)、助(zhu)(zhu)(zhu)(zhu)學(xue)(xue)(xue)(xue)(xue)金(jin)(jin)為重要輔助(zhu)(zhu)(zhu)(zhu),以勤工(gong)助(zhu)(zhu)(zhu)(zhu)學(xue)(xue)(xue)(xue)(xue)為主(zhu)(zhu)要補充(chong)的家庭經濟(ji)困難學(xue)(xue)(xue)(xue)(xue)生資助(zhu)(zhu)(zhu)(zhu)體(ti)系。設立了(le)國家獎(jiang)學(xue)(xue)(xue)(xue)(xue)金(jin)(jin),勵(li)志獎(jiang)學(xue)(xue)(xue)(xue)(xue)金(jin)(jin),國家助(zhu)(zhu)(zhu)(zhu)學(xue)(xue)(xue)(xue)(xue)金(jin)(jin),山東省政府獎(jiang)學(xue)(xue)(xue)(xue)(xue)金(jin)(jin)和(he)優(you)厚的校內獎(jiang)助(zhu)(zhu)(zhu)(zhu)學(xue)(xue)(xue)(xue)(xue)金(jin)(jin)。建立了(le)融多種(zhong)形(xing)式于一體(ti)的學(xue)(xue)(xue)(xue)(xue)生獎(jiang)勵(li)資助(zhu)(zhu)(zhu)(zhu)體(ti)系,幫助(zhu)(zhu)(zhu)(zhu)家庭經濟(ji)困難學(xue)(xue)(xue)(xue)(xue)生順利完成(cheng)學(xue)(xue)(xue)(xue)(xue)業。
第二十(shi)六條 具有(you)學(xue)籍的普(pu)通專(zhuan)科學(xue)生(sheng)完成教(jiao)學(xue)計劃規定的全部課(ke)程,考試合格,頒發教(jiao)育部統(tong)一(yi)的普(pu)通高等教(jiao)育專(zhuan)科學(xue)歷(li)證書(shu),蓋“山東職業學(xue)院”印章。
第(di)六章(zhang) 附則
第(di)二十七條(tiao)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he)個(ge)人(ren)辦理招(zhao)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職(zhi)業學院(yuan)名(ming)義(yi)進行非(fei)法(fa)招(zhao)生宣傳(chuan)等活(huo)動的機構或個(ge)人(ren),學校保留(liu)依(yi)法(fa)追究其責(ze)任的權利(li)。
第二(er)十八(ba)條(tiao) 學(xue)校以往有關(guan)(guan)招(zhao)生工作的要(yao)求、規(gui)定(ding)如與(yu)本章(zhang)程(cheng)相沖突(tu),以本章(zhang)程(cheng)為準(zhun);本章(zhang)程(cheng)若有與(yu)國(guo)家有關(guan)(guan)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guo)家和上級有關(guan)(guan)政策為準(zhun)。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guan)(guan)規(gui)定(ding)執行。
第二十(shi)九(jiu)條 本章程由山東職業學(xue)院負(fu)責解釋(shi)。
第三(san)十(shi)條 本章(zhang)程自發(fa)布之日起生(sheng)效。
第三十(shi)一條 聯(lian)系方式:
學院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郵編:250104
通信地址: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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