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全國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根據教育部《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教職成〔2019〕12號)、山東省《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cheng)適用于(yu)山東(dong)職業學(xue)(xue)院技術(shu)技能類單獨招生工作(zuo)。山東(dong)職業學(xue)(xue)院技術(shu)技能類單獨招生工作(zuo)貫徹(che)“公平(ping)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cheng)序,德(de)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lu)取”的原則(ze),接受紀(ji)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yi)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一(yi)、學院概況
山東職業學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濟南鐵路機械學校,歷經濟南鐵道學院、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等辦學發展時期。2010年11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更名為山東職業學院。學院現由山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是省內獨具鐵路行業背景的高等院校,也是全國百所骨干高職院校之一。2017年9月,成功獲批首批“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建設單位。
學院設有城市軌道交通系、鐵道車輛與機械工程系、鐵道機車與機電裝備系、鐵道供電與電氣工程系、鐵道信號與信息工程系、鐵道工程與土木工程系、鐵道運輸與財經管理系、生物工程系、基礎部(思政部)9個系部,29個招生專業。有鐵道機車車輛、鐵道工程技術、電氣化鐵道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4個國家示范專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2個省級示范專業。
建校近70年來,我院緊密依托軌道交通行業,科學定位,培養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為軌道交通產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學院發揚“火車頭”精神,擔當職教改革“高鐵”,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招生就業、校企合作、社會服務等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職院校前列。學院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直精神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近五年共獲得國家級、省級競賽獎勵467項。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報、人民網等主流媒體多次對學院的辦學成果給予宣傳報道。
學院重視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擁有良好的實習實訓條件,建有校內實驗實訓室157個,校外實訓實習基地244個,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省財政支持的“數控技術實訓基地”等重點項目。學院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可對48個工種獨立開展高級工技能培訓和鑒定,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的同時,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為順利就業、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
學院傳承“德育化春雨、潤物細無聲”的育人風格,重視傳統文化教育,成立學生科技、文化社團132個,結合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形成文化育人與實踐育人相結合的良好氛圍,學生綜合素質和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
二、組織機構
(一)山東職業學(xue)院(yuan)成立以學(xue)院(yuan)領導(dao)(dao)為組長的招生(sheng)工(gong)作(zuo)領導(dao)(dao)小組。領導(dao)(dao)小組負責制(zhi)定招生(sheng)政策和招生(sheng)計劃,討論決定招生(sheng)工(gong)作(zuo)重(zhong)大事宜。
(二)山東職業學(xue)院招(zhao)生(sheng)就業處是(shi)組織和實施招(zhao)生(sheng)及其相關工作的常(chang)設機構,具(ju)體負(fu)責學(xue)院普通專科招(zhao)生(sheng)的日常(chang)工作。
(三(san))山東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gong)作實施監督(du)。
三、招(zhao)生(sheng)(sheng)專業(ye)和招(zhao)生(sheng)(sheng)計劃(最終(zhong)招(zhao)生(sheng)(sheng)計劃以山東(dong)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專業(ye)名稱 |
A類 |
B類 |
C類 |
合(he)計 |
學制 |
學費(元/年) |
計算(suan)機網(wang)絡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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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2-6年 |
5000 |
食品生物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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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55 |
5000 |
食(shi)品營(ying)養與檢(jian)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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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55 |
5000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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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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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培養(yang)
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創新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模式和考核評價模式,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規格,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單獨編班、教學、考核,堅持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在校學習和社區(企業)學習、“送教上門”相結合,鼓勵支持與行業企業聯合開展教學,實施學徒制人才培養、訂單培養等模式,考核以全日制高職相同專業實施的課程標準為依據。探索開展“1+X”證書試點,健全以證代考制度,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行業企業實踐經歷,可記入本人的學業學分。建設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平臺,通過平臺學習的成果可計入學分。
結合學生特點,適應不同生源、不同學習時間、不同學習方式,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生管理辦法,統籌管理,分類指導,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教育管理各項工作;實行彈性學制、彈性學期、彈性學時,學生的學業年限既可以2-3年,也可放寬至3-6年,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學生畢業證書相同。
五、招(zhao)生范(fan)圍和報考條(tiao)件
(一)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人員;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并合格畢業。已參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
(二)思想政(zheng)治品德和身體健(jian)康狀況均符合教育(yu)部《普通高等學(xue)校(xiao)招生工(gong)作規定》。
六、報名(ming)時(shi)間及方式(shi)
(一(yi))報名(ming)時間
報名形式: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報名時間:考生可填報兩次志愿,第1次為首次志愿,志愿填報時間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為征集志愿,志愿填報時間為9月12日(8:00—20:00)。
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8月26日9:00-15:00,山東職業學院(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南益館。
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環節缺一不可(ke),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方式
1.網(wang)上報名:
(1)考生需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填報志愿平臺(網址://wsbm.sdzk.cn/gzdz/)填報志愿。
(2)選擇“12328山東職業學院”并填報專業志愿。
(3)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學校+1個專業(類)”志愿;征集志愿同時填報院校、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首次志愿填報結束后,考生根據各試點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到首次志愿學校繳納考試費用、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
(4)根據魯價費函〔2016〕95號文件,網上繳納報名費160元(繳費網址://www.wanbaokm.com/zs/info/1027/1400.htm)。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12日-22日(每天8:00—20:00)
(三)信息確認及察看考場
考生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以后,到我院進行“信息確認”,現場辦理“信息確認”手續,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及察看考場。現場確認地點: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南益館。
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只提交復印件,原件備查,復印件以A4紙格式),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1.考(kao)生本(ben)人身(shen)份證(zheng)(zheng)原件(jian)(有效期內(nei)臨時(shi)身(shen)份證(zheng)(zheng))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帶照(zhao)片身(shen)份證(zheng)(zheng)明原件(jian),并交復印件(jian)一份(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
2.獲獎情況或者其他特長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一份。
3.考生二個月(yue)以內三級甲等以上(shang)醫院體檢報(bao)告(參照高考體檢標準)。
考(kao)生(sheng)所交(jiao)材料和報名考(kao)試費概不退還。
七、考試(shi)辦法及(ji)安排(pai)
(一)考試安排(pai)及考試科目:
1.準考證領取:8月26日9:00-15:00,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南益館,領取準考證并到考試地點察看考場。
2.考試安排:
考生需到首次志愿學校參加考試,考試時間為8月27日。
考試時間 |
考試(shi)科目 |
考試(shi)形式 |
考試地點 |
上午:9:00—10:00 |
心理素質 |
上機(ji)測試 |
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 |
上午:10:30—12:00 |
身體條(tiao)件、職(zhi)業能力傾向、技術(shu)技能基礎 |
綜合(he)面(mian)試 |
(二)考試形式及科目(mu):
1.C類考生(技術技能類考生)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總分750分,分心理素質、身體條件、職業能力傾向、技術技能基礎四部分。
2.考試(shi)(shi)形(xing)式(shi)包括上機測試(shi)(shi)和面試(shi)(shi)。
3.上機測試(shi)包括(kuo)心理(li)素質(zhi)測試(shi);綜合面(mian)試(shi)考試(shi)由學校依據考生類別及報考專業制定相關(guan)規則。
4.考生需要參加上機(ji)測試(shi)和綜合面(mian)試(shi)兩個環(huan)節,缺少任何一個環(huan)節,不能參加錄取。
八、命(ming)題與(yu)評卷
(一)組織(zhi)專門(men)的(de)老師命題、面試(shi)。
(二)面試(shi):我院將科學合理(li)的(de)制定評判標(biao)準,加(jia)大信息公開(kai)及(ji)結果公示(shi)力(li)度,確(que)保(bao)考(kao)試(shi)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九(jiu)、錄取
(一)錄取原則:根據國家教育(yu)部(bu)和山(shan)東省教育(yu)廳的(de)要求,實行由學(xue)校負責體制,按(an)公平、公正(zheng)的(de)原則,擇優錄取。
(二)學校按照招生計劃1:1設定錄取分數線,對于線上考生,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的考試成績由上機測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總成績滿分750分,上機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心理素質滿分10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650分(其中身體條件滿分100分,職業能力傾向滿分150分,技術技能基礎滿分400分)。
(三)如報考(kao)考(kao)生(sheng)數量不足,為確保(bao)生(sheng)源質量,經技(ji)能技(ji)術類單獨招生(sheng)領導小組同意(yi),可以設定最(zui)低(di)錄取(qu)分數線。
(四(si))考生成(cheng)績相(xiang)同的(de)情況下(xia),綜合(he)(he)面試成(cheng)績高者優先(xian)錄(lu)取;上機(ji)測試與(yu)綜合(he)(he)面試成(cheng)績都相(xiang)同的(de)情況下(xia),報領導小組(zu)審批同意后,獲得如下(xia)省市地(di)區獎(jiang)勵的(de)考生優先(xian)錄(lu)取:
1.學習或工作階段獲得(de)地市級(ji)以上榮譽稱(cheng)號。
2.學(xue)習或工作階段獲得由地市級及(ji)以上教育主管部(bu)門(men)或行業主管部(bu)門(men)組織的科技、發明(ming)、創新等大賽(sai)一(yi)、二、三等獎。
3.擁(yong)有(you)省級以上(shang)行(xing)業主管(guan)部(bu)門頒發的(de)職業技能證書
4.其他(ta)學院認(ren)可的(de)特(te)長。
(五)錄取數(shu)據按規定時間上報山東省(sheng)教育(yu)招生考試院,確保(bao)進入高校學生學籍信息庫。
(六)根(gen)據教育部、山東(dong)省(sheng)(sheng)教育廳或山東(dong)省(sheng)(sheng)教育招生(sheng)考試院的要求,在規定(ding)時間范圍內公布考生(sheng)成(cheng)(cheng)績,考生(sheng)可以登錄山東(dong)職業學(xue)院網站查詢(xun)考試成(cheng)(cheng)績。考生(sheng)本人(ren)對成(cheng)(cheng)績如有疑問,可按相關規定(ding)向學(xue)院提(ti)出成(cheng)(cheng)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十(shi)、收費退(tui)費及資助政策
(一)普通專科(高職)學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普通類專業5000元。
(二)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三)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堅持“幫困助學”與“育人成材”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認真實施“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緩資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以獎、助學金為重要輔助,以勤工助學為主要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和優厚的校內獎助學金。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一、資格復查及(ji)證書頒發
(一(yi))新生(sheng)入(ru)學(xue)(xue)后(hou),學(xue)(xue)校在(zai)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zheng)治、文化(hua)、健康等(deng)方面的入(ru)學(xue)(xue)資格(ge)復查(cha),體檢不(bu)合(he)格(ge)的,依據上(shang)級(ji)有(you)關規定處理(li)。復查(cha)不(bu)符(fu)合(he)錄取條件的學(xue)(xue)生(sheng),取消入(ru)學(xue)(xue)資格(ge)。
(二)對在報(bao)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nong)虛(xu)作(zuo)假或(huo)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sheng),將報(bao)山東省教育(yu)招生(sheng)考試院,取消其入(ru)學資(zi)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ji)所在地(di)。
(三)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蓋“山東職業學院”印章。
十二、監(jian)督(du)機制
(一)為(wei)保證招生(sheng)選拔(ba)工作公平公正,學(xue)校(xiao)成立(li)由相關職能部門、紀檢部門和(he)專職教師組成的專家組,對考生(sheng)進行綜合考核(he)。考核(he)結果,由招生(sheng)就業(ye)處匯總后上報學(xue)校(xiao)招生(sheng)領導小組審批(pi),并(bing)向社會公布。
(二)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
十三、違規處理
凡(fan)在招(zhao)生(sheng)中(zhong)違規的考(kao)生(sheng)及工(gong)作人員,按《國(guo)家教育考(kao)試(shi)違規處理辦(ban)法》相關規定(ding)嚴肅處理。考(kao)生(sheng)的違規情況將報山東省教育招(zhao)生(sheng)考(kao)試(shi)院,記入高考(kao)誠信檔案。
十(shi)四、相關事宜
(一)招生各(ge)專業的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guo)公布(bu)的招生計劃數。
(二(er))體(ti)檢(jian)按(an)國家《普(pu)通(tong)高等學校招生體(ti)檢(jian)工(gong)作指(zhi)導意見》執行。
(三)招(zhao)生錄(lu)取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he)資格(ge)(ge)復查,體檢不合格(ge)(ge)或資格(ge)(ge)復查不合格(ge)(ge)者,按照上級有關規(gui)定進行處理。
(四)本(ben)章程(cheng)若(ruo)有與上級有關政(zheng)策不(bu)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zheng)策為(wei)準。未盡事宜(yi),按上級有關規(gui)定(ding)執行。
十(shi)五、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dong)職業(ye)學(xue)院(yuan)招生(sheng)就業(ye)處(chu)
郵政編碼:250104
咨詢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66773226
官方QQ:800016365
學(xue)院網址:
學院招生信息網//www.wanbaokm.com/zs
十(shi)六、乘車(che)路線
考生可到經十路乘坐K301路公交車,在“山東職業學院”站下車,路南即為山東職業學院(原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聲明:
學院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考前輔導與報名活動,敬請廣大考生留意。如發現上述問題和線索,請向我院舉報,聯系電話:0531-66773226。學院保留向損害我院聲譽和形象的機構或個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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